为推动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一盘棋”集团军建设,加强全省质量管理体系顶层设计,满足全省报告编制实际需求,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泛,根据浙江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检)测报告格式及说明》(以下简称《报告格式及说明》)。
自2023年5月以来,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书面调查、现场调研、视频会议等方式,广泛征集了全省11家驻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75家县级监测站关于统一报告格式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力求做到依据充分、把握重点、契合实际。
2024年1月1日,《报告格式及说明》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正式实施,同时开展了相关培训。《报告格式及说明》对报告类别、报告编号、机构简称、正文格式、附件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报告中涉及的各项信息予以逐项说明,并给出示例便于技术人员参照使用,旨在实现全省报告格式规范、统一,确保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统一全省报告格式,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监测站报告管理工作,为实现全省监测质量管理“一盘棋”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