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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首次实现36城市和省级站空气质量预报指导产品联网分发

  2015-09-11 09:12:36

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函[2015]330号)的工作要求,我站领导高度重视空气质量预报指导产品分发支持工作,预报中心、综合室、人事处、办公室、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密切协作推进紧急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中山大学等单位勤奋完成基础系统软件研发工作,环境监测系统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联网实施,经过2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我站于8月底初步建立36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指导产品分发网络,首次实现国家站对环境监测系统的预报指导产品下发支持,我站作为环境监测国家技术中心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截至9月初,我站已完成了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大连、哈尔滨、南京、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成都、贵阳、西安、兰州、银川等23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大部分环境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空气质量预报指导产品分发系统安装调试联网,实现向各成员单位例行发送预报指导产品。分发内容包括全国范围、中东部和京津冀地区的主要污染物预报分布图、大气形势预报图及其格点数据等空气质量预报指导产品,为成员单位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了所需的全国和区域指导产品的必要基础支持。其他未联网省级站和省会城市站正在抓紧按照程序购置设备安装调试联网。指导产品分发在9.3中国人民抗战胜利纪念日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中发挥了初步预报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