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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

  2017-06-05 19:21:51

《中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公报2015》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共同编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统一发布。

2015年,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对301个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点位开展了海水水质监测;对部分重点海湾开展了生物和沉积物质量监测;对401个污水日排放量大于100立方米的直排海污染源开展了污染物入海量监测;对195个入海河流断面开展了水质和污染物入海量监测;对16个沿海城市的27个海水浴场开展了暑期浴场水质监测。

2015年,全国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对各海区的48个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自然保护区及重要增养殖水域进行了监测;对30个海洋重要渔业水域中沉积物进行了监测;对部分海洋重要渔业水域开展了生物监测。

2015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级别为一般,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

监测的195个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41.5%,水质达标率为65.6%。超过Ⅲ类标准限值的主要污染因子是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全国401个直排海污染源(日排放量大于100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62.45亿吨、化学需氧量21.0万吨、石油类824.2吨、氨氮1.5万吨、总磷3149。2吨。

海洋天然重要渔业水域海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海水重点养殖区海水主要超标因子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2015年,全国海上共发生污染物泄露量0.1吨以上船舶污染事故8起。共发生海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7起。(本公报内容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