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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现代化智能分析实验室研发合作单位的通知

  2024-04-12 09:02:0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分析实验室数智化转型,逐步构建智能分析实验室技术体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拟组织开展智能分析实验室研发和应用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研发能力的合作单位和相关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发与应用需求

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本项目(除水温、pH、溶解氧、BOD5、石油类、粪大肠菌群外)的自动检测功能;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部分常规指标的自动检测和自动前处理功能;具备环境介质新污染物类样品的自动提取和净化功能。具体需求指标详见附件1

智能实验室应至少包括自动样品储存系统、自动分样系统、自动无机前处理系统、自动无机检测系统、自动新污染物/有机前处理系统等系统或功能。各系统间能够实现智能联动运行,并能够接入总站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开展智能实验室研发合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应是实验室智能化检测设备的生产方,须有已验收的相关产品。智能实验室在总站实验室建设,相关平面图见附件2申报单位应有能力在总站指定实验室安装智能化检测设备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直至完成智能实验室的研发和应用研究。

3.申报单位需提供设计和建设方案、图纸及配置、实现流程、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等具备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确保按时履约。同一申报单位提供的智能化设备或系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但各智能化设备或系统间应能够联动运行,实现智能实验室的整体智能化运行。

4.申报单位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建立项目研发和应用团队,积极配合总站开展项目研究和应用工作。

5.未经总站书面批准,本项目及相关研究内容不得用于商业广告。

三、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3申报模板。

四、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总站官网(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至2024429日截止。

2.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报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现代化智能分析实验室建设方案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申报书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分别封装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4.申报书电子版需于202442916:00前发送至邮箱(fxs@cnemc.cn,以单位名称+现代化智能分析实验室建设方案申报命名。纸质版需于2024429日前寄至总站分析室;对申报材料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总站不予负责。

5.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综合比选”等公开征集程序确定项目的合作单位。

五、合作方式

本项目无经费支持,自愿参与。总站负责智能分析实验室研发、建设和应用的组织实施,申报单位自行承担项目研究期间的设备、运输、安装、维修护、人员等相关费用。双方的分工与责任、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等其他未尽事宜在确定征集对象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六、联系方式

人:薛荔栋、于海斌

联系电话:010-84943111  010-8494326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

   箱:fxs@cnemc.cn

 

 

附件1:现代化智能分析实验室研发合作需求

附件2:总站智能分析实验室目标建设实验室平面图

附件3:现代化智能分析实验室建设方案申报书(模板)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