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公告
2024-03-27 14:12:00
自2024年4月11日起,本检验检测机构名称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后检测业务范围、受理方式、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等保持不变。
2.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仍旧有效,且与更名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3.现有“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接的在检项目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
4.本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后检测依据、《检测报告》等具体变化情况说明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