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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补充推荐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和主任评审员的通知

  2024-04-11 13:09:00

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测机构:

为落实《认监委秘书处关于补充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和主任评审员的通知》认秘函【2024】14号要求,环保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拟组织开展补充评审员和主任评审员的推荐工作。按要求本次评审组可推荐评审员15名参加考试,补充推荐主任评审员20名。具体安排如下:

评审员

(一)、推荐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技术能力;

2.熟悉检验检测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检验检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3.熟悉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熟练运用评审准则和特殊领域评审补充要求开展评审工作;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资质认定评审相关业务系统;

5.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7.能保证参加评审的时间;

8.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推荐要求

1.每单位限报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

2.评审组重点推荐50周岁以下的技术骨干(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在资质认定评审中担任过技术专家的优先。

(三)、报名与测试

取得评审组推荐后,报名人员于5月15日至5月31日登录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以下简称评审员系统)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登录评审员系统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测试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关领域技术评审要求、评审补充要求及专业要求等。

二、主任评审员

(一)推荐条件

1.作为国家级评审员至少参加过6次及以上现场评审或远程评审(评审为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及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其中至少2次为首次评审或复查换证评审;

2.熟练掌握资质认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精通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要求,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运作;

3.热爱资质认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推荐要求

1.优先考虑近五年来在现场评审中担任过评审组长,或评审经历较多的国家级评审员。

2.每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评审员1~2人。

3. 综合考虑评审员参加评审的经历、敬业精神、技术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廉洁守纪等情况进行推荐。

(三)、审核面谈

取得评审组推荐后,认可检测司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面谈环节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考核未担任过评审组长的评审员。

三、其它事项

报送时间:各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将《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表》和《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至总站质管室邮箱。

评审员系统登录路径为: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 的“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名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系统” (直接访问链接地址: https://psyexam.cnca.cn/)。

联系人:冯    010-84943273    米方卓  010-84943217

邮箱:quality@cnemc.cn。

附件1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表.docx

 

 

                                 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组

                                    2024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