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1-15 09:42:03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0702-1441CITC2131
2. 项目名称:全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中央预算内投资
4.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范围: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供货范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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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烟尘采样仪 |
130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烟气采样器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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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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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长烟气采样枪(含加热除湿设备) |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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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能烟尘采样仪 |
133 |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烟气采样器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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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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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长烟气采样枪(含加热除湿设备)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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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烟尘采样仪 |
155 |
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烟气采样器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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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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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长烟气采样枪(含加热除湿设备)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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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多功能烟气测试仪-Ⅰ |
83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监测站(含直辖市)、省会城市环境监测站、及部分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5 |
多功能烟气测试仪-Ⅱ |
123 |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6 |
多功能烟气测试仪-Ⅱ |
135 |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7 |
多功能烟气测试仪-Ⅱ |
143 |
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8 |
煤质测定仪 |
114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9 |
煤质测定仪 |
116 |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10 |
配气装置 |
157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省、河南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11 |
配气装置 |
168 |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
合计 |
2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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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11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设备、服务及工程不得拆包。本项目本次招标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中第1包、第2包和第3包;不得同时中第5包、第6包第7包;不得同时中第8包和第9包;不得同时中第10包和第11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分包号的自然顺序 确定中标,并以此类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4.2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送货到各省和地市级监测站(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各仪器设备技术指标配置明细表中所列城市的指定地点)
4.3质量保证期:不少于24个月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
5.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计量器具须提供CMC证书(加长烟气采样枪、配气装置除外)。
5.4若代理商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产品制造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且产品制造商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否则相关厂家均为无效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6本项目 不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7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5.8从中机国际招标公司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每包,售后不退。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 1 月 14 日至2014年 1 月 23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13:3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标书室)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2 月 4 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 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4 日9:30 (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
11.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机国际招标公司联系。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采购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招标代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1
邮 编:100055
电 话:63348408
传 真:63373540
电子信箱:yangqiaosong@citc.genertec.comc.n
联 系 人: 杨峭松
开 户 名: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77835000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