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08-04-17 17:23:35
本年度全国环境质量与上年比较变化不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1.7%,较上年度增加7.9个百分点,但城市空气污染依然严重。酸雨区范围基本稳定,湖南、浙江和江西的部分区域污染进一步加重。主要水系水质与上年持平,其中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污染加重。黄海近岸海域污染加重;渤海和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但污染仍重;南海近岸海域水质与上年持平。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一半以上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近80%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但噪声污染仍是城市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