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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环境监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08-09-04 09:12: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加强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公正的技术支撑,重庆市在全市环境监测系统开展了环境监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近两年区、县(自治县)环境监测质量、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监测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测数据质量、监测能力比对考核情况等,纠正违规操作,查处超证出报告、出具不真实数据的行为。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现场督查两部分,自查由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现场督查由市环保局组织环境监测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各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在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环境监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评分表》有关内容进行督查,评定成绩,提出评审意见。目前,环境监测质量专项督察检查工作进展顺利,有效保障了全市环境监测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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