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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6-09-18 08:22:00

各省(区、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

为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要求,指导排污单位建立健全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我站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技术支撑以及相关帮扶指导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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