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第二轮废气中二氧化硫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9-17 15:55: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轮废气中二氧化硫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总站质管函〔2026〕36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开展了2026年废气中二氧化硫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结果
(一)本次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向各参加单位统一随机发放考核样品。依据《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9)对各单位考核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各单位可登录能力考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询本单位的考核结果。
(二)对考核结果合格的单位,将分别发放单位证书和分析人员证书,届时各单位可登录系统下载、打印。
(三)本次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应深入查找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完成整改后,如需参加补测,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含)登录系统提交整改报告。
二、补测安排
(一)有关单位如需参加补测,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含)登录系统完成报名。总站将于报名截止后发放补测样品。补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样品签收,并于10月27日前(含)完成结果填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并公开通报。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
序号 |
时间 |
考核安排 |
|
1 |
9月18日—10月8日 |
补测单位报名 |
|
2 |
10月8日24时 |
补测报名截止 |
|
3 |
10月9日—10月18日 |
发放补测样品 |
|
4 |
10月19日—10月27日 |
补测单位开展样品测定和结果填报 |
|
5 |
10月27日24时 |
提交结果截止 |
(二)请补测单位完成报名后,在“合同管理”模块根据提示进行技术服务合同的生成、导出和下载,于合同甲方处签字盖章后并扫描上传(否则合同无效)。
补测单位需缴纳补测费用3000元,于2026年10月8日前(含)汇入以下账户,确认缴费金额与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一致,并注明考核项目与用途。未上传技术服务合同或未按时缴费将影响补测样品发放。
户 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
账 号:0200004209089114334
行 号:102100000423
用 途:二氧化硫补测技术服务费
请各补测单位在系统“修改个人信息”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统一发送至注册邮箱),务必保证系统中开票信息、联系人、地址、邮箱等信息正确,避免开票有误或发票无法收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质量控制与管理室 吴晓凤 马双
电话:010-84943038,010-84943191
传真:010-84943169
邮箱:quality@cnemc.cn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