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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光谱法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测试研究 参与单位和相关设备的通知

  2025-11-19 22:09:0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装备验证评估水平,丰富应急监测、预警预报、污染溯源的技术手段,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拟开展光谱法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光谱法设备”)测试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申报条件且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和相关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与单位

1.光谱法设备生产单位可申请相关设备参与测试研究工作,要求提供至少1台(套)完整设备到指定的测试地点,并有能力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2.地方监测机构可申请与总站合作开展测试研究工作,要求参与单位提供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并能够在采样点附近安装多台套光谱法自动监测设备,同时具备相应的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能力。

二、 测试产品

参加测试研究的光谱法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多项水质监测项目快速在线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化学需氧量、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浊度、叶绿素a等;

2. 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

1)基于宽波段光谱法原理,建立光谱信号与水质监测项目的数学模型,通过采集光谱信号反演计算水质监测结果。光谱采集模块可采用主动光源或被动光源,光谱范围至少包含200 nm800 nm

2)具有定时测试功能,各监测项目检测周期不大于30 min,必要时应能够适当提高监测频率;

3)可直接安装在户外独立运行,昼夜持续工作。

3. 软件和数据传输要求:

1)具有控制系统和数据平台,可控制设备完成开机关机、光谱采集、水质监测、数据传输和分析等;

2)可按照规定的通信协议向指定数据平台传输测试数据。

三、 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主要为现场测试,预计开展研究时间为20261月~4月。总站组织制定测试方案,细化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详见附件1

四、 测试费用

本次测试无经费支持,自愿参与。

1. 设备生产单位自行承担设备测试期间安装、运行和维护等相关费用;

2. 地方监测机构自行承担合作开展测试研究过程中自动站运行、人工采样、实验室分析等相关费用。

五、 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地方监测机构可参照执行);

2. 申报单位须指定项目负责人,建立光谱法设备项目团队,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站说明;

3. 申报材料一式2份(详见附件2),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251212日前寄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命名为光谱法设备测试申报单位名称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言恒

联系电话:010-8494325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室,邮编:100012

邮箱:wuyanheng@cnemc.cn

附件1:测试方案(草案)

附件2:申报材料目录及申请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