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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柏安露等62人 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2024-02-28 09:35:00
 总站质管字〔2023〕267号

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的通知》(环监测〔202180号)的相关要求,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单位柏安露等62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231125日至20291124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