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陈大兴 等61人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2024-02-28 09:20:00
总站质管字〔2024〕1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的通知》(环监测〔2021〕80号)的相关要求,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单位陈大兴等61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23年11月09日至2029年11月08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