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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陈海燕 等62人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2022-11-07 16:29:00
 总站质管字〔202246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的通知》(环监测〔202180号)的相关要求,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单位陈海燕等62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220926日至20280925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持证上岗考核合格项目和方法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