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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推荐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2020-05-19 15:48:00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各流域海域监测与科研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监测标委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力量,搭建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平台,监测标委会拟在现有基础上对委员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商请各单位按照下列要求各推荐1-2名环境监测领域专家,推荐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工作,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积极参加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环境监测的理化分析和仪器分析工作,从事环境监测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

请推荐单位填写《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参见附件),个人信息要填报完整,加盖公章后,于2020528日前将填报后推荐表WORD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光、马莉娟

联系电话:010-84943044010-84943025

电子邮件:wangguang@cnemc.cn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