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和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15:02:00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各流域海域监测与科研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征集工作的通知》(中环学发〔2021〕32号)的相关安排,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与《中国环境监测》编辑部将联合开展2021年度环境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征集工作。同时,为了简化申报程序,减轻申报人负担,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征集工作将与2021年度环境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征集工作合并进行,实现一表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项设置
本奖分金奖、优秀奖,金奖每届不超过10名;优秀奖每届不超过20名。
二、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评选设置
从全国环境监测系统遴选青年科技人才不超过10人。
三、提名方式
相关单位组织所辖区候选人进行提名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
四、提名条件
候选人的年龄须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职业道德,并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当代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前沿取得重大创新者;
(二)在当代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者;
(三)在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创造良好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四)在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监测领域)制修订工作中积累丰富经验者优先申报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已获“优青”、“青年长江”、“青年拔尖人才”、“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可被提名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已获“中国青年科技奖”、“杰青”、“长江学者”等奖励或计划支持的青年科学家不再接受第四届(2021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提名;已获“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的青年科学家不再接受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提名。
五、报送材料
(一)提名表(加盖候选人单位公章),申报人应在提名表中明确是否参评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二)代表性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代表性论文与专著,限5篇(封面与目录即可);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限5项;
5、技术鉴定及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装订成一本(胶装),一式2套(应有原件一份),于2021年5月20日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王光
联系电话: 010-84943044
电子邮箱: wangguang@cnemc.cn
六、评选方式
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将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采用资料审查和专家评分的形式进行择优遴选。
附件:第四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青年科学家奖(2021)报名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