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图片
当前位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简介>机构设置>物理室>工作动态 > 正文

总站物理室完成本年度噪声抽测工作

  2016-09-22 16:32:03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2016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共享方案》(环办监测[2016] 17号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印发的《2016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总站质管字[2016]29号文)的要求,总站物理室与内蒙古、江苏、广东、海南、青海、新疆等省市噪声监测相关专家组成抽测组,按年初计划先后完成了吉林四平、河北石家庄、四川乐山、甘肃武威、湖南衡阳、安徽亳州等6个城市的噪声抽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对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区域噪声现场比对监测、功能区点位核查、历史监测数据核查、监测仪器设备管理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