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3-05-28 14:48:54
2007年开始,总站承担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年对十余家持危废许可证的企业实施监测,了解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和年度总报告,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技术保障和数据支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的指示精神,2013年5月20日,总站组织相关单位在北京召开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会议,环保部污防司固体处钟斌处长、11个省(直辖市)和地级市监测站、环保部固废管理中心以及总站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对2012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技术关键环节和难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与会人员对危废监督性监测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会议肯定了本年度的监测方案,明确了每个企业的监测内容和时间。最后,钟处长强调,危废监督性监测是一项针对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在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和超标现象,应及时上报并查找原因,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危废监督性监测的指示性作用,从而加强对发证企业的有效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