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计划的通知
2026-01-28 14:54:00
部有关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规定》(环监测〔2021〕80号)的有关要求,我站依据各单位的申请,编制了《2026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计划》。请各单位按照《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总站质管字〔2022〕43号)要求,规范人员自认定,按计划做好考核相关准备工作,提前30个工作日在系统中完成申请填报。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考核安排将予以顺延。
联系人:王 瑶,电话:84943244
米方卓,电话:84943217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6年1月19日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