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新技术新标准研修班的通知
2025-10-21 16:24:00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新仪器应用和新标准实施,提升环境监测新仪器研发、生产、检验、运维和应用技术水平,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年度培训工作安排,定于近期举办2025年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新技术新标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培训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学制3天(11月17日报到,11月21日返程)。
(二)考试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6:00至17:30。
二、培训地点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68号)
三、培训内容
(一)废气监测新仪器新标准解读及适用性检测相关情况和要求
1.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数智化转型相关研究进展及检测工作总体安排;
2.固定污染源便携式测量仪器标准体系及检测方法介绍;
3.《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标准报批稿)《固定污染源废气(HCl、CO)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预研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HCl、CO)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预研标准)标准解读及检测要求介绍;
4.抽取式颗粒物CEMS等速跟踪采样功能检测要求介绍。
(二)环境空气监测新仪器新标准解读及适用性检测相关情况和要求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智能站房性能评价》介绍;
2.《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419-2025)《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394-2024)《环境空气温室气体(CO2、CH4和N2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HJ预研标准)标准解读及检测要求介绍。
(三)水质监测新仪器新标准解读及适用性检测相关情况和要求
1.水质自动监测装备数智化转型相关研究进展及检测工作总体安排;
2.《水质总氮、总磷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102-2003、HJ/T 102-2003修订)标准解读及新旧标准衔接检测工作安排;《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400-2024)《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401-2024)标准解读及检测要求介绍;《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100-2003)修订情况介绍;
3.《便携式地下水智能采样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地表水岸边无人采样站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氟化物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新标准制定情况介绍等。
四、培训对象
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生产商、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商及从事相关产品检验和使用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5年11月10日前登录“生态环境监测云学院”(https://jcyxy.cnemc.cn,或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点击首页右侧“监测培训”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报满即止。
六、培训费用
(一)本期培训学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费每人为2400元(含考试费),请于培训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汇款缴费。
(三)仅限参训学员个人报名缴费,总站开具个人发票,发票抬头与汇款人信息一致。
(四)具体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账号:0200004209089114334
开户行:工商银行和平里支行
行号:102100000423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标明“培训”字样并标注培训班简称等基本信息。未报名直接汇款视为无效汇款,无法参加培训。因个人原因报名后无故不参训的不予以退款,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训可以在培训开班前2个工作日与工作人员联系。
七、考核与证书
培训结束后,总站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在总站官方网站上公示。对考试合格人员统一颁发培训电子合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参训学员须遵守培训举办方相关规定及培训纪律。
(二)培训期间协助安排各学员食宿,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如遇不可抗力影响,培训安排调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培训、报名与缴费相关咨询:
王老师 电话:(010)84943205 13041016908
吴老师 电话:(010)84943278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王老师 电话:1597421005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