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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2025-08-06 09:56: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华北督察局、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西北督察局、西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安全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为推进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升相关管理人员噪声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按照2025年度培训安排,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的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第二期)定于9月上旬在北京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911日至912日,学制2天(910日报到,912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生态环境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噪声相关管理人员,华北督察局、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西北督察局、西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噪声相关管理人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安全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噪声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人员数量分配见附1

四、培训内容

“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概述,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编写要求,《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修订,《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排放标准》制定,噪声治理技术,各地经验介绍等。设置分组讨论环节,讨论内容包括“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噪声污染防治建议等。详细日程安排见附2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住宿安排两人一间。

(二)请于202592日前登录生态环境监测云学院https://jcyxy.cnemc.cn或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点击首页右侧监测培训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网站上确认报名信息。

(三)参加培训学习,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参训学员须签署《生态环境部培训纪律告知承诺书》,详见附3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 刘老师  01084943205   19525466940

吴老师  01084943278

培训地点: 刘老师   13683071512

 

附:1. 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第二期)参加培训人员数量分配表.pdf

2. 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第二期)日程安排.pdf

3.生态环境部培训纪律告知承诺书.pdf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