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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中氯离子、氨氮、总磷和草甘膦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

  2025-05-22 15:42: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及各有关实验室: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成员单位监测技术水平的提升,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发布2025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2515号)的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将开展水中氯离子、氨氮、总磷和草甘膦实验室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鼓励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加。

二、考核项目

本次考核项目为水中氯离子、氨氮、总磷和草甘膦,参加单位可视情况自愿选择任意一项或多项进行报名

三、考核方式

本次能力考核将向各参加单位统一随机发放考核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标准物质,不限定检测方法。未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方法也可使用,建议优先采用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方法

四、组织形式

本次能力考核将通过总站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系统平台https://123.127.175.57:8090/,见总站网页主页下方的相关系统平台)进行。请各单位通过该系统平台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样品签收、结果填报、结果查询和整改报告提交。

已注册过的单位请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各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如有更新,请务必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样品正常接收未注册过的单位请先在系统平台上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报名。

五、结果利用

本次能力考核合格的单位将颁发单位和个人合格证书,在今后3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

参加考核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证书将无效作废。

六、技术服务费用

所有报名参加单位均需缴纳相应的能力考核技术服务费,氯离子1000/单位,氨氮1000/单位,总磷1000/单位,草甘膦2000/单位。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202577日前将能力考核技术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注明考核项目与用途

 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和平里支行

 号:0200004209089114334

 号:102100000423

 途:XXX能力考核技术服务费

请各单位在系统修改个人信息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以便开具普通发票(注: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电子发票统一发送至注册邮箱),务必保证系统中开票信息、联系人和地址、邮箱等信息正确,由此导致开票有误或发票无法收到的后果自负

七、技术服务合同

所有单位视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本轮次的考核项目,确认所参加的项目均已在系统完成报名后,在系统的合同管理模块根据提示进行技术服务合同的生成、导出和下载,在合同甲方处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否则合同无效)。

请报名单位在截止日77日前完成缴费及合同上传,务必确认缴费金额与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一致,未按时缴费或未上传技术服务合同将影响考核样品发放。

八、进度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77日前(含)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报名。总站将于报名截止后发放考核样品。请各单位收到考核样品后,及时登录考核系统进行样品签收,并于811日前(含)完成结果填报。具体的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考核安排

1

526-77

各单位进行考核报名

2

7724

截止考核报名

3

78-721

总站研制准备考核样品

4

722-731

总站发放考核样品

5

81-811

各单位进行样品测定和结果填报

6

81124

截止提交结果

九、联系方式

报名参加的单位可加入总站能力考核(验证)”QQ群:群号653423356931167628(因群人员数量有限,加一个群即可请勿重复入群)。入群时请备注真实信息否则不予加入

联系人:质量控制与管理室  丁萌萌  齐炜红

电话:010-84943191/3293

传真:010-84943169

邮箱:quality@cnemc.cn 

请各省站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的地级市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