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 (第一期)的通知
2025-03-05 13:39: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华北督察局、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西北督察局、西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安全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为推进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升相关管理人员噪声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按照2025年度培训安排,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主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办的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第一期)定于3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学制2天(3月19日报到,3月21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营西路27号)。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噪声相关管理人员,华北督察局、华东督察局、华南督察局、西北督察局、西南督察局、东北督察局噪声相关管理人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核与安全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噪声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人员数量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2025年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声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噪声污染防治报告编写要求,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要求,噪声投诉分类指南及案例,各地经验介绍等。设置分组讨论环节,主要围绕“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建议等内容讨论。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住宿安排一人一间。
(二)请于2025年3月10日前登录“生态环境监测云学院”(https://jcyxy.cnemc.cn)或访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点击首页右侧“监测培训”按钮)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网站上确认报名信息。
(三)参加培训学习,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参训学员须签署《生态环境部培训纪律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 王老师 (010)84943205 13041016908
吴老师 (010)84943278
培训地点: 陈老师 18976996406
附件:1. 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第一期)参加培训人员数量分配表.pdf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