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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技术实训班的通知

  2015-03-09 11:49:49
  关于举办2015年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技术实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各区域和城市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各地环境监测实验室技术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总站将举办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技术实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段为3-11月,常规实训每期3周,专项实训每期6个月,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和总站工作实际,培训时间可能调整。

二、培训地点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三、培训人员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省级、地市级监测站具体负责实验室分析工作的骨干技术人员,每单位限报2人,具体参训人员由总站最终确定。各单位按通知规定人数,自愿报名参加,不得超员。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为技术实训,采用学员跟班学习、集中授课与现场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包括

(一)常规技能实训5-6期,每期3周,每期6人,培训内容可根据需要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

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监测技术难点;生物监测技术;环境损害鉴定技术现状与技术要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技术;二噁英监测技术。

(二)专项技能实训2期,每期6个月,每期4人,培训内容为:

前处理技术和仪器分析技术:专项实训包括仪器操作和相关样品前处理操作,主要涉及的仪器有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主要讲解仪器设备分析原理和操作注意事项,水、气、土壤等环境介质中污染物分析方法的开发建立与示范应用等。

五、培训报名

(一)请有关单位选派具有实验室工作经验的人员参训,并请学员预先熟悉所在辖区的仪器设备。

(二)实训名额有限,报满即止。有培训需求的监测站请在全国环境监测培训学员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与总站培训班负责人联系。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参训学员并通知相关单位。请所有报名学员待确认后再办理相关交通事宜。

(三)请务必在报名时在“在本次培训班上您希望解答的问题”空白栏注明选择“常规实训”或“专项实训”。

六、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按通知规定人数,自愿报名参加,不得超员。培训学员差旅、住宿费自理。

(二)培训学员需自带一台笔记本电脑。

(三)报到时请携带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四)联系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人事处  李林楠 010-84943027

分析室  许秀艳 010-8494326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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