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技术实训班的通知
2015-03-09 11:49:49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各区域和城市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各地环境监测实验室技术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总站将举办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技术实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段为3-11月,常规实训每期3周,专项实训每期6个月,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和总站工作实际,培训时间可能调整。
二、培训地点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三、培训人员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省级、地市级监测站具体负责实验室分析工作的骨干技术人员,每单位限报2人,具体参训人员由总站最终确定。各单位按通知规定人数,自愿报名参加,不得超员。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为技术实训,采用学员跟班学习、集中授课与现场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包括
(一)常规技能实训5-6期,每期3周,每期6人,培训内容可根据需要选择下列一项或几项:
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监测技术难点;生物监测技术;环境损害鉴定技术现状与技术要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技术;二噁英监测技术。
(二)专项技能实训2期,每期6个月,每期4人,培训内容为:
前处理技术和仪器分析技术:专项实训包括仪器操作和相关样品前处理操作,主要涉及的仪器有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主要讲解仪器设备分析原理和操作注意事项,水、气、土壤等环境介质中污染物分析方法的开发建立与示范应用等。
五、培训报名
(一)请有关单位选派具有实验室工作经验的人员参训,并请学员预先熟悉所在辖区的仪器设备。
(二)实训名额有限,报满即止。有培训需求的监测站请在“全国环境监测培训学员报名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并与总站培训班负责人联系。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参训学员并通知相关单位。请所有报名学员待确认后再办理相关交通事宜。
(三)请务必在报名时在“在本次培训班上您希望解答的问题”空白栏注明选择“常规实训”或“专项实训”。
六、其它事项
(一)各单位按通知规定人数,自愿报名参加,不得超员。培训学员差旅、住宿费自理。
(二)培训学员需自带一台笔记本电脑。
(三)报到时请携带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四)联系人: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人事处 李林楠 010-84943027
分析室 许秀艳 010-8494326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