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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落实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中国环境总站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2016-08-19 15:25:47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整体部署,上半年,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了30个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作为试点,先行开展“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北京市密云区的古北口水站和门头沟区的沿河城水站被纳入试点。两个水站于2001年由国家投资建设,并委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进行水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稳定运行15年。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实施,于630日在全国率先完成水站运维交接等“事权上收”工作。主要做法:一是吃透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开展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交接的通知》和《国家总站水站运营项目交接方案》等文件,统一认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强化组织管理。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组织交接双方对水站开展资料收集交接、仪器及系统性能测试、资产签收等工作,并及时沟通解决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三是认真核查资产。多次前往现场对水站资产逐一点验、核对,确保固定资产台账准确无误,满足交接要求;四是及时做好总结。作为试点单位,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及时存留、归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权上收”工作积累宝贵经验。

按照相关要求,国家水站“事权上收”后,水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社会化运维机构运行,原地方托管站不再运行国家水站,主要协助做好国家水站的外围运行保障。因此,下一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将继续做好水站的外围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