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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筹,深化监督,推进华南区域质控能力提升

  2023-09-07 10:22:00

202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华南区域质控中心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计划》2023年区域质控工作方案》(总站质管字2023105号)等要求做好臭氧量值溯源、空气自动监测监督检查和区域交叉检查等常规工作,同时探索开展水质全自动监测系统质量评估研究,进一步提升区域质控能力。

做好华南区域量值传递,保障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比

华南区域质控中心持续做好区域内臭氧监测量值溯源和标准传递工作,加强对2023年新中标广东省省控气站运维机构臭氧量值溯源的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参加并完成了总站组织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臭氧标准参考光度计(SRP)的计量比对,并对华南区域46台臭氧校准仪进行了标准传递,包括广东省内各驻市站和各省控气站运维机构40台、广东省外6台(海南省1台、湖南省2台、湖北省3台),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程质控,各项参数均满足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华南区域臭氧监测数据准确可比。

做好华南区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推动运维问题整改

按照3%5%抽查比例以及覆盖区域各省份和各运维公司的原则,华南区域质控中心有序推进区域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和颗粒物手工比对工作,保障监测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华南区域质控中心共派出10余人次,历时20天,行程约3600公里,完成了广东省潮州市、湖南省常德市、湖北省荆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和南宁市共7个国家城市空气自动站的SO2NOxCOO3PM10PM2.5运维规范性和数据准确度检查;完成了湖南常德和广西柳州共2个站点的颗粒物手工比对,在比对过程中,着重加强了颗粒物手工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对滤膜称量、采样器准备、运输、现场采样、记录等各环节均加强复核,确保各环节质控的规范性,共取得14组有效数据对,2个站点平均误差均在±10%以内。检查过程中,共发现6项运维规范性问题和4站次颗粒物流量偏差超限值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敦促运维公司整改。


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做好跨区域交叉检查,促进质控技术交流提升

按照总站工作要求,2023年华南区域质控中心和西北区域质控中心结对组成交叉检查组,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华南区域质控中心与西北区域质控中心反复研讨,总结以往交叉检查工作经验,优化检查方式。截至目前,已联合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和青海省西宁市的空气自动监测交叉检查,华南和西北区域共派出5人次专家,双方检查人员就空气站质量监督检查的流程、方式、常见问题等工作细节展讨论和沟通,很好地促进了区域间的质控技术交流提升



         区域交叉检查时质控人员开展技术交流

贯彻落实《重点工作计划》,夯实数据质量基础

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3173号)要求,制定《2023年广东省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计划》(粤环办〔202362号),组织召开全省视频培训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开展全省环境空气、地表水、海水、声环境监测的全面自查自改,组织开展全省质量体系文件专项会审、实验室交叉内审、能力考核练兵、CMA评审一对一帮扶、监测技术教学视频录制等质量提升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省国控、省控及省控以下共116个空气自动站、25个水质自动站、24个地表水手工断面、285个海水监测点位、1个声环境功能区点位的自查工作,共发现146项问题,立行立改59项,剩余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开展质量管理技术研究,带动质控能力创新发展

按照总站部署,2023年华南区域质控中心探索开展质量管理技术研究,促进质控能力提升,包括:整理粤港澳大湾区在大气污染联控方面的各项成果,总结提炼大湾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协同质控经验和启示;开展水质全自动检测系统的监测应用评估研究,赴重庆、南京、杭州等地调研国内各品牌水质全自动检测系统的功能配置、使用情况等,已编制完成水质全自动检测系统监测应用评估方案,计划于9月初开展现场实验。



       开展水质全自动检测系统监测应用评估方案研讨、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