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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三季度六大区域质控中心工作有序开展

  2019-10-31 16:32:00

 按《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2号)和总站《关于开展2019年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区域质控工作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968号)要求,六大区域质控中心积极配合国家质控平台推进国家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监督核查、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核查、质控实验室建设及技术人员考核等工作有序开展。

东北、西北区域质控中心调动检查人员38名、专家2名,完成辽宁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6 个点位的颗粒物手工比对和16个点位的SO2NOXCO、臭氧气态污染物核查工作,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300余个;华南、华东区域质控中心经与总站行业臭氧最高标准比对后,完成15台臭氧校准仪的量值传递,其中安徽2台、福建2台、湖北3台,广西3台,湖南2台,海南1台,广东2台,强化了臭氧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按《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要求,正在配合编制地表水自动监测监督检查方案。


                         华东区域空气自动监测上海东路站气态污染物现场检查

        

                          东北区域质控中心沈阳市颗粒物手工比对现场

为完成对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华南区域质控中心配合国家质控平台,派专家2人参与对广东省的抽查;各区域质控中心均完成《环境空气VOCs监测质控核查作业指导书》验证工作并反馈意见,为开展VOCs质量核查做好准备。

西南区域质控中心投资39建立质控实验室,开展质控样配制工作;西北区域质控中心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监测站开展了土壤中镉、铜、镍、铅、锌等元素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

各区域质控中心配合国家质控平台开展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运维人员、地表水采测分离人员和检查人员现场监测考核与培训。其中华东区域质控中心对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运维人员现场监测考核3次,对地表水采测分离人员现场采样考核1次;华南区域质控中心举办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培训班,加强专家管理,增强区域质控工作能力。

                          2019年华南区域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培训班

下一步,总站与各区域质控中心将继续注重协作,按国家环境监测三级质控体系运行要求,加快推动各项区域质控工作实施,确保年度工作按时完成,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

                                                   (供稿:质管室 邓雪娇 杨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