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长江中下游典型河段污染源排放及其对环境质量影响等3个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2019-05-22 11:56: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污染源排放特征综合分析,将有效拓展第二次污染普查数据的使用范围,提升长江流域水环境预报能力,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能力的承担单位,开展污染源排放及其对环境质量影响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项目1:长江上游典型河段污染源排放及其对环境质量影响
项目2:长江中下游典型河段污染源排放及其对环境质量影响
项目3:长江流域入湖河流污染源排放及其对湖体环境质量影响
二、 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1、2、3。
三、 经费预算
预算经费为每个项目人民币20万元。
四、项目产出
提供相应项目的研究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所选研究区域污染排放特性调查分析、研究区域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变化响应关系分析等内容。
五、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同时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丰富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报告编写经验。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3年以上污染源排放及水环境质量相关分析工作经验,负责需求对接、数据分析思路的整体设计、报告审核等工作。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应熟悉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六、 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每个项目独立申报,申报文件由申请函(附件4)和项目申报书(附件5)等构成。申报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四号字体,1.5倍行距打印并装订。
(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书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版申请文件需于2019年6月4日(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报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orecast@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依据申报材料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所选河段的代表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相关研究经历等条件择优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 其他说明
(一)承接单位应按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条件、阶段进度等。
(二)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
(三)选聘结果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10-84943089
邮箱:zhangpeng@cnem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