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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聘启事

  2017-10-25 13:59:29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质控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引领环境监测技术发展,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监测信息、报告及技术支持,对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招聘部分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财务处出纳岗位(岗位代码301),招聘1人;

(二)分析室实验室管理岗位(岗位代码401),招聘1人;

(三)分析室二噁英监测岗位(岗位代码402),招聘2人;

(四)质检室水质新型监测仪器性能评估岗位(岗位代码501),招聘1人;

(五)质检室水质常规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岗位(岗位代码502),招聘1人;

(六)质检室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岗位(岗位代码503),招聘1人。

岗位职责、岗位条件、具体报名方式等详见附件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7年非在编工作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良好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171025日至1115日期间,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点击招聘信息中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聘启事,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表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报名邮件的主题为:招聘启事+姓名+岗位代码,并将报名登记表的文件名变更为本人姓名后作为附件发送。

报名表中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通知到本人,同时一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针对岗位需要,分别组织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测试或面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

(四)政审和体检

  对通过考试人员,要求出具政审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材料,并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签订劳动合同

对通过政审、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附件1.docx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7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docx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