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陈琴等13人 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2021-06-01 14:29:00
总站质管字〔2021〕213号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14号)的相关要求,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站陈琴等13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21年03月31日至2026年03月30日
附件:1、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考核合格人员和项目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