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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陈琴等13人 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2021-06-01 14:29:00

  

  总站质管字〔2021〕213号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14号)的相关要求,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站陈琴等13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21年03月31日至2026年03月30日


附件:1、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考核合格人员和项目表

2、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考核合格项目和方法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