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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O3污染同期气象影响业务化评估技术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20-04-16 10:46:00

为进一步测试验证现有同期气象影响评估方法,完善该评估系统技术细节和内容框架,拓展系统评估夏秋季节O3污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能力,以便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为有力的技术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能力的承担单位,开展O3污染同期气象影响业务化评估技术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O3污染同期气象影响业务化评估技术研究

二、  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1

三、  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5万元。

四、项目产出

在现有秋冬季PM2.5污染同期气象影响评估系统的基础上,基于统一的数据格式、接口和展示形式,选择夏秋季节模拟O3效果较好的模型,进行O3污染同期气象影响评估业务化测试模块的研发,并根据业务需要改进展示形式和升级业务化日报模板。

五、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同时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丰富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报告编写经验。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3年以上预报模型构建和模块开发和项目实施的工作经验,负责需求对接、模块开发的整体设计、报告审核等工作。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应熟悉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六、  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报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等构成。申报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1.5倍行距打印并装订。

(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版申请文件需于2020423日下午16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报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orecast@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名称+O3污染同期气象影响业务化评估技术研究项目公开征集”。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七、  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  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

(二)计划于20204月底或5月初通过视频会议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威, 许荣

联系电话:010-8494318084943082

邮箱:wangwei2015@cnemc.cn xurong@cnemc.cn

  

附件1 项目需求

附件2 申请函模板

附件3 申报书模板

附件4 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