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20-04-07 15:54:00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统计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技术服务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对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开展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研究
二、研究内容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是生态环境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污染排放数据,排污许可制是我国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开展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研究,是厘清固定污染源数据来源、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改革的重要工作。本项目以典型城市为试点,探索研究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制衔接模式,主要研究任务如下:
1、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模式研究
为避免固定污染源“数出多门”,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实现固定污染源“数出一门,服务多方”,推动生态环境统计归口管理污染排放数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为重点、简化和登记管理三类,每一类的管理要求不同,梳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从衔接对象、指标体系、工作机制、数据质控、数据流转、业务系统等涉及衔接的各个角度,开展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模式研究。
2、衔接后续工作如何开展研究
为全面了解和评估固定污染源的污染及治理情况,生态环境统计需掌握固定污染源整体情况;若固定污染源整体情况不能全部从排污许可得出(如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只衔接了重点管理范围),生态环境统计需对衔接范围外的固定污染源进行估算,结合《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拟对估算对象、估算尺度及估算方法等开展研究。
3、其他衔接内容研究
目前生态环境部相关业务司局正在推动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推进过程中需要着重研究的其他内容。
三、课题产出
《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研究报告》,包括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衔接模式、未衔接部分的估算、其他衔接内容研究成果等。
四、经费预算
12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须具有环境统计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环境统计主要业务研究,熟悉排污许可等固定污染源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20年4月12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jtj@cnemc.com。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广霞
联系电话:010-8494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