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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环保评审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及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2018-04-10 11:23: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8]59号)及《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8]5号)文件的要求,各相关机构需开展资质认定评审(同步评审需进行信息采集)及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总站制定了《2018年环保评审组第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计划》(附件1),请遵照执行。

二、同步申请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于201851日前登录网上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cma.cnca.cn,也可通过实验室认可系统相应链接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工作,201861日起,必须通过网上审批系统上报申请材料,并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各机构应认真组织参加能力验证工作,其中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A类项目,鼓励参加B类、C类项目。

 

联系人:冯 丹 电话 010-84943273

   米方卓 电话 010-84943217 传真 010-84943169


附件1: 2018年环保评审组第一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计划.docx

附件2: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8]59号).pdf

附件3: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认办实函[201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