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计量认证评审计划的通知
质量管理室 2014-12-17 15:14: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辐射环境管理(监督)站,相关科研院所:
为更好地开展2015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评审工作,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请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你单位2015年度评审计划报送我站,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相关邮箱。
联系人:米方卓 010-84943217 冯 丹010-8494327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量管理室,100012
附件:2015年度计量认证评审工作计划表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