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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环境保护部负责验收的建设项目,由我站组织完成验收监测工作。现将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国家有关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方案和报告并报我站审核、编号、签章,有关验收监测经费按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附件:2010年第二季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任务通知一览表

201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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