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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地表水水质抽测比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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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内蒙古、吉林、安徽、广西及云南省(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环保部《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0]1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0年度工作计划》(总站综字[2010]38号),总站将于2010年6~9月组织对重点流域的国控监测断面进行水质抽测和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进行比对监测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届时,请你站和相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总站做好抽测和比对监测工作。
联 系 人:嵇晓燕
联系电话:010-84943098;13811093719
传真电话:010-84949055
附件:1、2010年全国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抽测工作方案
2、2010年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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