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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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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托管站:
“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中计划建设的2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松花江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计划建设的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经陆续开始建设,有的水站已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为了达到我站提出的“2010年6月底以前完成站房建设,9月底以前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年底前完成系统试运行与验收”的进度要求,实现新建水站监测数据在2011年1月1日实时发布的目标,请各托管站务必保证水站建设进度。
我站已经下发通知(总站水字[2010]40号)要求各地做好新建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的验收工作,现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和《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质控用仪器验收要求》发给大家,请各托管站根据水站建设的不同阶段,按照我站的要求及时实施新建水站的验收工作,确保国家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质量。
附件:1、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2、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质控用仪器验收要求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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