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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托管站:

    “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中计划建设的2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松花江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计划建设的1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经陆续开始建设,有的水站已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为了达到我站提出的“20106月底以前完成站房建设,9月底以前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年底前完成系统试运行与验收”的进度要求,实现新建水站监测数据在201111日实时发布的目标,请各托管站务必保证水站建设进度。

    我站已经下发通知(总站水字[201040号)要求各地做好新建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的验收工作,现将《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和《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质控用仪器验收要求》发给大家,请各托管站根据水站建设的不同阶段,按照我站的要求及时实施新建水站的验收工作,确保国家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质量。

附件:1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2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质控用仪器验收要求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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