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2023年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入海河流断面调查采样服务承接单位的通知
2023-05-23 09:43:00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拟开展2023年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入海河流断面调查采样服务比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比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入海河流断面调查采样服务。
二、项目内容
按照服务需求说明书(附件1),提供环渤海6条入海河流调查采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3期环渤海6条入海河流断面常规项目、新污染物和微塑料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交接以及现场监测项目的检测。(2)制定采样实施方案,按时完成指定地点水样和质控样的采集和所有现场监测项目的检测,并确保水样和质控样全程在0~5℃条件下冷藏保存及运输。
三、项目预算
48.96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能够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具有承接该项委托业务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申报材料
1.申请函,详见附件2。
2.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比选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入海河流断面调查采样服务”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纸质文件需于2023年5月30日前送达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生态环境监测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收件人:柳蕊,联系电话:010-84943261)。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4.计划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比选。
七、评选方式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免费提供比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2.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全部费用。
3.比选结果将在总站一楼公示栏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蕊
联系电话:010-84943261
十、监督电话
010-84943090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1. 2023年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入海河流断面调查采样服务需求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