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丁肖怡等9人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2021-10-09 09:09:00
总站质管字〔2021〕39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14号)的相关要求,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中心丁肖怡等9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21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15日。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持证上岗考核合格人员和项目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持证上岗考核合格项目和方法表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