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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2021-04-13 09:32:00

根据2021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188号)工作安排,我站将开展2021年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

二、项目内容

详见《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需求》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8.0万元。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较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务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含经费预算)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优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共同封装成一个文件袋中。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优盘需于2021421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质管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quality@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六、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若在填写申报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邮件向联系人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婧

联系电话:010-84943042

邮箱:yangjing@cnemc.cn

附件列表:

附件1-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需求.docx

附件2.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申请函模板.docx

附件3.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4-非甲烷总烃标准气体量值比对测试项目项目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