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环境空气质量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推送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2020-04-13 09:47:00
为进一步丰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参考产品,促进精细化预报能力提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推送委托业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境空气质量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推送
二、项目内容
项目承接单位向总站提供并定时推送环境空气质量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主要包括准实时区域污染动态监测真彩色影像、基于多源卫星观测的区域O3垂直分布、准实时区域火点和沙尘监测产品等,用于辅助分析区域大气污染空间分布,以及秸秆燃烧和沙尘天气等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一) 项目履约时间
一年(以合同签订的起止日期为准)。
(二) 数据产品需求
1.准实时区域污染动态监测真彩色影像
基于静止卫星葵花-8观测数据,自早8时至晚6时,每1小时生成一次覆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卫星真彩色影像,提供每日高时频的动态监测数据。
2.基于多源卫星观测的区域O3垂直分布
基于极轨卫星NPP OMPS高光谱观测,反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及全国范围内的、在无云影响条件下的、每日1次的O3垂直分布,提供区域尺度边界层中部(1-1.5km)以上至平流层的O3垂直廓线。
3.准实时区域火点监测产品
基于静止卫星葵花-8观测数据,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范围内、在无云影响条件下,提供静止卫星每小时1次的火点位置的相关信息。
4.准实时区域沙尘监测产品
基于静止卫星葵花-8观测数据,以每小时1次的时间频率准实时(24小时)推送全国区域范围的沙尘分布产品数据。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预算经费为人民币10万元。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提供项目所需的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及推送服务的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从事环境空气质量卫星遥感监测研究,熟悉项目所需的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报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含经费预算)等构成。申报文件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
(三)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等信息,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书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申报文件需于2020年4月27日中午12点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寄送至总站(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orecast@cnemc.cn,邮件主题请标明“单位名称+环境空气质量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推送项目公开征集”。
六、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彦
联系电话:010-8494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