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阶段性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9-07-11 15:11:00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的“国家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考核评价”项目2019年任务及预算安排,拟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阶段性评估工作,以评估十二五以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的阶段性实施效果。
现就有关任务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任务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格局变化评估
任务2:防风固沙区生态系统功能评估
任务3:水土保持区生态系统功能评估
任务4:水源涵养区生态系统功能评估
任务5: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生态系统功能评估
任务6:转移支付政策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效应研究
任务7: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环境质量分析
二、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三、经费预算
总预算经费为人民币160.0万元,每个任务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独立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本领域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三)任务负责人必须是该任务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须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数据分析处理能力。
五、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二)申请文件由申请函和项目申报书(含经费预算)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以光盘(或优盘)形式附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交。
(三)任务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及注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阶段性评估”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四)申报书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文件均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五)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光盘(或优盘)需于2019年7月22日中午12点(以送达时间为准)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iuhj@cnemc.cn。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遗失或损坏,征集单位不予负责。
六、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江
联系电话:010-84943192
邮箱:liuhj@cne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