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污染源普查外委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9-06-21 15:33:00
为进一步提高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数据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开展相关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一:印刷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二:聚氯乙烯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三:电子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四:金属铸造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五:稀土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六:现代煤化工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七:油库、加油站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九:畜禽养殖行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
项目十:基于典型抽查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评估
二、研究内容
(一)项目一至项目九研究内容
开展本行业废水、废气、固废产排污节点分析,总结行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并对该行业区域分布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污染物产排污数据审核方法和要点。
(1)产排污节点分析
基于对本行业产品类型、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水平、污染物产生情况的调研,总结行业产排污节点及排放特征。
(2)区域分布情况
对本行业在我国的区域分布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若区域之间存在差异,则对各区域的特征进行总结分析,为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评估提供参考。
(3)数据审核方法与要点
结合本行业产排污节点分析情况,提出数据审核方法与要点,即梳理为了辅助说明排放状况,应收集或记录的内容和指标。
(二)项目十研究内容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基于典型抽查的数据评估方案。根据国家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及审核发现的问题,结合典型省份污染源普查相关情,对相关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形成评估报告。结合评估结果对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三、课题产出
项目一至项目九每个项目均须提交本行业《污染源普查对象排污特征分析与数据审核方法研究报告》;
项目十提交《基于典型抽查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数据评估研究报告》。
四、经费预算
项目一至项目九每个项目10万元;项目十30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须具有本领域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本行业研究项目,熟悉行业排放特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19年7月1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nemcln@vip.163.com。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军霞
联系电话:010-8494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