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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运行委托工作的通知

  2019-05-20 15:25: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6号)的要求,201710月启动国家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工作,实施范围为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2050个(包括1940个国考断面和110个入海控制断面)。

根据采测分离工作任务承担情况,现将1854个考核断面采测分离20194月至20199月实验室分析业务和其他196个偏远断面全年1-12月监测业务进行委托。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2019522日前,请将签字、盖章且审核无误的委托协议(一式六份)及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间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各省级监测站务必在收到总站划拨的项目资金后一个月内,按项目任务分配及经费支出明细完成省内项目资金二次划拨,并与各具体承担单位签订拨款协议。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总站网站(www.cnemc.cn)文件通知栏下载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100012

联 系 人:水    解鑫  010-8494310015901562614

              白雪  010-84943283(传真:9055

附件:《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采测分离(20194月至20199)运行委托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