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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基于环境统计的全国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
清单编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9-05-08 11:22:00

为提高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水平,充分发挥环境统计等环境管理统计数据效用,完善基于环境统计编制全国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技术基础,建立高分辨率排放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对基于环境统计的全国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进行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基于环境统计的全国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

二、研究内容

基于2018年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分析评估环境统计数据用于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可行性,针对环境统计调查的不同污染源类别,结合现有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体系,建立环境统计不同点源调查数据用于编制清单的数据校核和标准化处理方法,建立基于2018年环境统计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步骤和方法,并编制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具体如下:

1. 开展2018年度环境统计报表分析及可行性评估

分析2018年度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提取与排放清单编制相关的报表指标,结合现行排放清单编制技术体系,评估基于2018年环境统计数据编制全国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的可行性。

2. 建立环境统计点源数据校核和标准化处理方法

针对环境统计调查范围的不同污染源类别,结合现有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体系,针对不同类别的点源数据,建立可用于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的数据校核和标准化处理方法,并建立标准化后的数据库。

3. 建立基于环境统计的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方法

建立基于2018年环境统计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步骤和方法,并编制基于环境统计的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

三、课题产出

《基于环境统计的全国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报告》,内容包括2018年环境统计报表分析和评估、环境统计点源数据校核和标准化处理方法、标准化数据库、基于环境统计的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方法及清单结果等内容。

四、经费预算

15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须具有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研究项目,熟悉清单技术和模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19514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nemcln@vip.163.com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 卓

联系电话:010-84943203

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