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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和估算方法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9-04-04 09:36:00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统计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技术服务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对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和估算方法进行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和估算方法研究

二、研究内容

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数据库和同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选择主要污染排放指标,开展工业源企业排放特征分析,评估现行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总量估算方法的有效性;依据统计调查理论和二污普数据分析实践,衔接正在开展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原则研究,提出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和总量估算方法,制定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调查和总量估算方案,提高非重点调查单位总量估算的合理性,具体如下:

1.分析评估现行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总量估算方法

基于二污普数据库和同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选择重点污染排放指标,分地区、分行业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评估现行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总量估算方法的有效性。

2. 研究提出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和估算技术方法

基于上述分析成果,依据统计调查理论,比较分析多种方法的合理性,衔接正在开展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原则研究内容,研究提出能适应新形势、更好反映工业污染源排放特征的环境统计非重点调查和估算方法。

3.研究提出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和估算方案

依据上述技术路线,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的原则和具体方案。

三、课题产出

《环境统计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估算方法研究报告》,包括环境统计非重点估算方法的分析评估、新形势下环境统计非重点抽样调查和估算方法和方案制定。

四、经费预算

16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须具有环境统计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环境统计主要业务研究,熟悉污染源普查、统计调查等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19412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nemcln@vip.163.com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 卓

联系电话:010-8494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