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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9-04-04 09:09:00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统计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技术服务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对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进行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研究

二、研究内容:

分析评估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制度,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下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畴,制定环境统计重点调查技术路线。基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结合生态环境部目前关于固定污染源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确定原则与具体方案,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实施提供基础,具体如下:

1、分析评估环境统计历史重点调查制度

梳理环境统计以往实施的重点调查制度,特别是重点调查对象的筛选与确定原则,分析其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等支撑方面存在的不足及优点,提出完善的具体建议。

2、研究制定新形势下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畴和技术路线

根据上述分析和完善建议,结合对二污普成果的综合分析,包括名录库、污染物产排量在区域、行业等层面的各种分析,研究确定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下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畴,制定环境统计重点调查技术路线。

3、研究制定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原则和具体方案

依据上述技术路线,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排污许可、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的原则和具体方案。

三、课题产出:

《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筛选研究报告》,包括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制度的分析评估、新形势下环境统计重点调查涵盖范畴和技术路线、重点调查对象筛选确定原则与具体方案等内容。

四、经费预算:16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须具有环境统计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环境统计主要业务研究,熟悉污染源普查、统计等调查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19412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cnemcln@vip.163.com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广霞

联系电话:010-8494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