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统计全国环境应急监测装备的通知
2019-04-02 09:05: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了完善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制度,提升应急监测对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拟对全国现有省级环境应急监测装备(本级不含垂管范围)情况,进行更新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内容
请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18]40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监测工作实际情况。填写“应急监测装备配置(本级)情况表”,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函送至总站应急室,电子表格发送邮箱yjjc@cnemc.cn【文件命名格式:××省监测中心站应急监测装备配置情况表(本级)】。相关表格可在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 季
联系电话:(010)84943249 13146055193
传 真:(010)84943293
附件:应急监测装备配置情况表(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