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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19-03-26 15:12:00

为进一步提高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承担单位,对国内外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进行研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

二、研究内容:

1)查阅国内外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文献,梳理美国、欧盟等国家环评、许可、验收监测、证后监管等固定污染源全链条环境管理制度,对制度间的关联关系、衔接方式、实施主体、对象及实施效果等进行研究。

2)调研我国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现状,分析项目环评、验收、许可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实施效果,找出环评和许可两项污染源管理重要制度间衔接的关键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3)从排污许可整合我国污染源监管制度角度,提出“十四五”我国固定污染源管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三、课题产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研究报告

四、经费预算:30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申报单位须具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研究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固定污染源监测主要业务工作,熟悉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污染源监管制度,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1)本公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www.cnemc.cn)公开发布,公开征集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可自行下载相关材料。

2)申报书一式2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于201943日前寄送或快递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编:10001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wry@cnemc.cn

七、项目管理和实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的承接单位,经公示后,与承接单位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立莉

联系电话:010-84943109

 

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